輪胎是汽車的重要組成部分,輪胎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廢氣,排入大氣后造成大氣污染,已逐步受到環保管理部門重視。
隨著《"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實施,越來越多的輪胎制造企業正采用先進的、成熟的環保治理設施對輪胎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進行處置,使廢氣達標排放,同時降低排入至大氣中的有機揮發性污染物總量。
輪胎是汽車的重要組成部分,輪胎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廢氣,排入大氣后造成大氣污染,已逐步受到環保管理部門重視。
隨著《"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實施,越來越多的輪胎制造企業正采用先進的、成熟的環保治理設施對輪胎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進行處置,使廢氣達標排放,同時降低排入至大氣中的有機揮發性污染物總量。
輪胎是汽車的重要組成部分,輪胎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廢氣,排入大氣后造成大氣污染,已逐步受到環保管理部門重視。
隨著《"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實施,越來越多的輪胎制造企業正采用先進的、成熟的環保治理設施對輪胎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進行處置,使廢氣達標排放,同時降低排入至大氣中的有機揮發性污染物總量。
本文對不同企業采用的治理措施進行了比較,提出輪胎企業有機廢氣治理的合理工藝。
引言輪胎是在各種車輛或機械上裝配的接地滾動的圓環形彈性橡膠制品,是汽車的重要組成部分。
輪胎通常由外胎、內胎、墊帶3 部分組成;外胎是由胎體、緩沖層(或稱帶束層)、胎面、胎側和胎圈組成。
輪胎企業的主要大氣污染為粉塵性污染和化學性廢氣污染,化學性廢氣污染主要為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通過走訪天津幾家知名的輪胎制造企業,輪胎企業的主要大氣污染工藝段包括煉膠、胎圈制造、簾子布壓延、帶束層、胎側、胎面擠壓成型、輪胎硫化等過程。隨著2017 年國家環境保護部的《“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2018 年天津市環境保護局《“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發布,要求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重點地區為主要著力點,以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物為主要控制對象,推進VOCs和NOx協同減排,強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實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建立VOCs污染防治長效機制,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綠色發展。
1 輪胎生產工藝流程根據對天津不同輪胎生產企業的走訪調查,輪胎的生產工藝一般以生膠開始煉膠,采用一段法或者兩段法工藝煉制熟膠。熟膠用于簾子布、胎側、胎面、胎體、帶束層等各部分的擠出、壓延出型,再通過成型機將各部分組合形成輪胎的形狀,然后經過硫化機硫化后出成品,最終經檢驗后包裝入庫。以某企業為例,經過對輪胎生產企業工藝流程的梳理,可知輪胎企業的主要有機廢氣產生的節點見下圖。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類似橡膠生產企業中,采用上述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非甲烷總烴凈化效率為70.2~91.7%之間;VOCs 凈化效率為70.7~70.7%之間。
4 輪胎制造企業有機廢氣治理管理經過對幾家輪胎企業的監測數據可知,輪胎有機廢氣污染強度不大,但是污染排放量大,每家企業均涉及十幾~二十幾根排氣筒排放有機廢氣,因此加強有機廢氣治理和管理不容忽視。根據《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 中規定:若單套有機廢氣處理裝置排放風量大于等于60000m3/h,應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有利于直觀監測廢氣排放情況。另外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中規定:重點行業應加大日常監測頻次,對于輪胎類企業廢氣排氣筒監測頻次應為每年兩次,冬季和夏季各一次。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 年版)》中規定:橡膠制造業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證申請,要求企業持證、按證排污。
結語橡膠制造企業作為對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應加強環境保護意識,采取先進的治理工藝,目前通用的治理工藝以“預處理+生物噴淋+過濾棉吸附”或“預處理+低溫等離子+UV 光解”為主,對橡膠制造企業產生的廢氣具有良好的治理效果,能有效降低污染物的產生量,但企業仍應隨著技術的變更,采取更先進的工藝,并且從源頭開始,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