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工業化發展的過程中,由于生產方式的粗放和環保理念運用的不足,環境污染問題十分的顯著。地球使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所以保護它的環境質量,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本文將先對污染源廢水監測和采樣方法進行闡述,其次介紹了污染源廢氣的監測與采樣方法,最后對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監測的質量控制進行分析。以便提高環境質量和供廣大讀者進行參考。
一、污染源廢水監測的質量控制
1、監測對象的工況
現場監測時,對企業生產工況的了解并記錄是容易被忽視的方面。只有在正常工況條件下采樣,才能保證樣品的代表性。如: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監測,生產負荷要達到設計能力的75%以上。
2、采樣點位的布設
通常污染源廢水采樣點位應該在確切了解廢水的種類、具體流向、治理設施、處理過程和排放點位的基礎上來進行布設。采樣點位設在排污單位總排口,第一類污染物采樣點應設置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或專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排口。在污染源現場監測中,一般認為只要按已確認的采樣點位取樣即可,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雖然現場監測人員要嚴格按監測點位采樣,但同時也應了解水樣的感官、流量等有無較大變化以及現場有無不明來源的外排水,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向上級環境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增加采樣點位,以便及時對新老排污口進行跟蹤監測,真正起到環境保護的“哨兵”和“耳目”的作用。
3、監測人員資格樣品采集及儀器維護
(1)監測人員資格
由于目前環境監測任務量成倍增加,與監測人員偏少的矛盾口益突出,一些環境監測站(中心)不得不聘用臨時人員,有的未經培訓就上崗工作,這勢必對監測質量造成較大影響,因此要加強對臨時人員的培訓,嚴格按照《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制度》的要求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樣品采集
污染源廢水樣品成分復雜,如果混用采樣容器,極易產生交叉污染。建議使用一次性容器,并與地表水采樣容器分開。另外,采集污染源廢水樣品時,要盡量避免中間環節,以減少采樣器具的污染,如用于分析糞大腸菌群的水樣,最好用采樣瓶直接灌裝,不要使用采樣桶或采樣勺。水樣采集完畢后,在運輸過程中因震動、碰撞易導致損失,所以最好將采好的樣品瓶整理裝入專門的樣品運輸箱。有特殊要求的如冷藏等需采用專門的冰箱或者冰袋在運輸過程中降溫。
4、儀器維護
現場監測儀器如:便攜式pH計、轉漿流速儀等,由于長期接觸廢水,會產生記憶效應或元件損壞,應在每次使用后,及時清洗并定期送檢。pH計的每次使用前后均要用標準緩沖溶液進行校準,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5、在線比對監測
一些監測人員認為比對監測的II的是對在線監測儀的技術性能進行檢驗,儀器是否過關,這樣的理解是不正確的。比對監測的目的是為儀器選型及系統驗收、質量監督和監測技術提供依據。比對監測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每次監測時,手工監測與在線監測數據對不少于3對;采樣時間和采樣點位應保證一致;盡可能保證比對樣品均勻一致。但實際操作時手工采樣與系統進樣很難同步,李艷紅等建議為減少采樣環節的誤差,在線監測系統應配置獨立的采樣系統。
6、安全預防措施
在現場監測中,采樣人員往往容易忽視自身的安全防護,使人身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脅。為了保護人體不受傷害,需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預防,如采集醫院廢水時,要戴乳膠手套;進入工業廠礦監測時,要根據不同的環境條件,戴安全帽、防塵面罩或防毒面具等,最大限度地保護監測人員的人身安全。
二、污染源廢氣監測的質量控制
采樣前要先進行現場勘察,選擇監測人員能安全到達并符合技術規范的位置開設采樣孔。應避開煙道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的部位,采樣位置應設置在距彎頭、閥門、變徑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徑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徑處。對矩形煙道,其當量直徑D=2AB/ (A+B),式中A, B為邊長。但是在現場測試中,經常遇到空間位置有限、煙道不規則的情況,很難滿足上述要求,為取得有代表性的樣品,可選擇比較適宜的管段采樣,采樣斷面與彎頭等的距離至少是煙道直徑的1. 5倍,并適當增加不同方位的采樣孔、采樣點數目和采樣頻次,采樣斷面的氣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由于水平管段煙塵顆粒物分布不均勻,有自然沉降作用,使樣品產生誤差,所以采樣位置應優先選擇在垂直管段。另外,為了操作人員的安全、方便,還應設置牢固的工作平臺,測孔位置較高時,要安裝永久性扶梯,盡量避免使用直梯。
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監測人員在打開采樣孔前,一定要了解煙道內是正壓還是負壓狀態,如果是正壓,在開啟時操作人員切不可面對采樣孔,而應站在側面,以免被高溫含塵煙氣傷害,插入采樣管后要立即用耐溫布堵好,若是負壓較大,采樣孔打開后會產生刺耳的嘯叫聲,操作人員要戴好護耳罩,采樣孔要隨時用耐溫布堵好孔隙,以防空氣或物品被吸入煙道中,而影響監測結果或造成其他損失。
三、廠界環境噪聲監測的質量控制
以現行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為例,廠界環境噪聲監測的質量控制通用要求如下:
1.人員:噪聲測量時現場不少于2名監測人員。
2.儀器:具備滿足要求的1型或2型聲級計,測量倍頻帶聲壓級時使用1型聲級計;具備滿足要求的1級或2級聲校準器。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使用前后進行校準,校準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則測量結果無效。使用延長線時校準要將延長線連接。環境溫度變化較大時,增加校準次數。測量時加防風帽,時間計權特性設為“F”檔,采樣 時間間隔不大于1s。
3.氣象條件:無雨雪、無雷電天氣,風速為5m/s以下時進行監測。
4.時段:晝(6-22)、夜(22-次6),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需要的按其規定執行。
5.工況:聲源正常工況。
6.規定了背景噪聲的測量方法,噪聲測量值的修正方法,適用于監測或評價環境噪聲時對噪聲值的修正。除聲環境質量外,其它4個排放標準均涉及噪聲測量值的修正。
測量背景噪聲應遵循的原則:①凡超標的監測點位都測背景噪聲,不超標的監測點位可以選擇不監測。②首選在被測聲源停止的工作的情況下直接測量背景噪聲。③當被測聲源無法停止工作時,可視情況在附近換地點尋找不受被測聲源影響,且其它聲環境與被測聲源保持一致時的參考點位測量背景噪聲。④測量結果的修正遵循《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5.7條規定和《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 噪聲測量值修正》(HJ 706-2014)的規定。
7.廠界噪聲監測點布點原則
根據工業企業聲源、周圍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鄰的區域類別,在工業企業廠界布設多個測點,其中包括距噪聲敏感建筑物最近以及受被測聲源影響最大的位置。盡量靠近聲源、盡量和聲源等高、避開障礙物阻擋。
① 一般情況下,測點選在工業企業廠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離不小于1米的位置。
② 當廠界有圍墻且周圍有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筑物時,測點選在廠界外1米,高于圍
墻0.5米以上的位置,
③ 當廠界無法測量到聲源的實際排放狀況時(如聲源位于高空、廠界設有聲屏障等),
應按照一般布點原則,同時在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筑物戶外1米處另設測點(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
④ 當廠界與噪聲敏感建筑物距離小于1米時,測點布設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測量,
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高度處,在受影響的窗戶開啟狀態下測量,表1限值減10dB(A)作為評價依據。
⑤ 固定設備結構傳聲至建筑物室內,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測量時,距任一反射面至
少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高度處,距外窗1米以上,窗戶關閉狀態下測量,被測房間內其它干擾測量的聲源(如空調機、電視機、排氣扇以及整流器的日光燈等)關閉。
8.測量結果評價
①各個測點的測量結果應單獨評價。同一測點每天的測量結果按晝間、夜間進行評價。
②最大聲級Lmax直接評價。
四、結語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對于環境污染口益嚴重的現在,我們有必要對污染源進行監視,并且在實際檢測的過程中,不斷的提高環境質量,積極相應國家可持續發展觀,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環境管理的理論。這就要求環境監視人員的完善,這樣才能有利于環境監視的數據得到很完整的、準確的記錄,對環境改善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
來源:基層建設